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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教與信基督有本質上的差別嗎?或只不過是稱謂上的不同而已?我們應爲85%的美國人承認自己或多或少受宗教信仰影響而歡欣鼓舞嗎?對於主耶穌在世時被保守派宗教家們憎恨的事,我們是否應該再回顧一下?

  這本小冊子的目的是要闡明信基督與信教之間的根本差異,透過研究與基督同時代的法利賽人,不僅可以使我們看到這種差異,同時也能審視我們自己。

馬汀.丁韓二世(Martin R. De Haan II

宗教形式化的危險性


  自古以來宗教就具有危險性。早在日本的神經毒氣邪教──奧姆真理教(Aum Shinrikyo)之前,狂熱的信徒就一直以上帝的名義互相殘殺;在瓦口(Waco)和瓊斯鎮(Jonestown)事件之前,宗教狂熱就已經建立了戰場,在那裏有些人得救了,有些人卻迷失了。

  宗教形式化的危險性在我們的始祖身上就可以看到。當亞當和夏娃試圖變得更象上帝時,他們犯下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們的錯誤不是他們停止相信上帝,而是他們相信的方式是被禁止的。

在宗教上犯的錯誤往往是最嚴重的錯誤。

  亞當的兒子也嘗試用自己的方式去信靠上帝。主拒絕了該隱的無血之祭,而喜悅他弟弟所獻上的羔羊。該隱怒氣衝天,因嫉妒而殺了亞伯,也因此毀掉他自己的一生。

  以色列人也因嘗試用自己的方式服事、敬拜上帝而招來麻煩。在快要進入應許之地時,一些猶太人接受當地的宗教習俗,與當地女子行淫,造成猶太人在數小時內死亡逾萬(民數記25章)。

  以色列的第一任國王掃羅也是如此,他因犯了宗教上的錯誤而喪失王位。當祭司撒母耳沒有及時出現在戰前獻祭時,掃羅認爲需要他自己來獻祭,但是他錯了(撒母耳記上138-14節;另請參閱15章)。

  甚至大衛也因形式化的宗教而招惹麻煩。他成爲以色列國王以後,他要求把裝著十誡的約櫃搬來。他率領以色列衆民熱切地要把這個聖物運來耶路撒冷。然而,當拖負著約櫃的牛跌倒時,爲了防止約櫃倒下,一個名叫烏撒的祭司伸手去扶它,但他卻被上帝擊殺。大衛既害怕又憤怒,他如何能與這樣的上帝同行呢?大衛重讀上帝的律法後,才意識到自己是以錯誤的方式去做正確的事情(歷代志上13章;1512-15節)。

當人們按照自己的方式相信上帝時,危險就隨之而來。

  爲何上帝那麽重視我們相信什麽,以及用什麽方式來服事和敬拜祂呢?因爲祂在尋找那些真心敬拜祂的人,而不是那些只顧形式而盲目隨從的人(約翰福音423-24節)。上帝要人們以發自內心的敬拜來回報祂的慈愛和恩典。

  這聽來複雜,其實卻不然。上帝只不過是要我們認識並愛祂的兒子。如此,正確的信仰必會隨之而來(雅各書126-27節)。

真正的差異何在?


  信教與信基督並不是完全互不相容的,但他們有極大的區別。耶穌的弟弟,同時也是新約作者之一的雅各寫道:「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127節)。信教可以有許多益處,但卻不能取代信靠基督。

  信教是相信並能實踐所相信的:

  參加教會崇拜

  送孩子上教會學校

  展現仁慈的行爲

  避開不道德的事

  相信上帝

  入教會會籍

  受洗

  領聖餐

  研讀教義

  閱讀聖經

  奉獻禱告

「信教是相信並能實踐所相信的。」

  慶祝宗教節日

  教導宗教的課程

  幫助窮人

  在詩班獻唱

  做聖潔的人

  信基督是知道並相信:

  祂就在我們身邊

  祂以權柄幫助我們

  祂可赦免我們

  祂可使我們得以稱爲義人

  祂可使我們爲上帝分別爲聖

  祂可將上帝帶到我們中間

  祂可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

  祂使我們活在上帝的旨意中

  祂可引導我們

「信基督是知道並相信。」

  祂會教導我們

  祂是我們的榜樣

  祂永不離棄我們

  祂可以被信任

  祂會保護我們

  祂會爲我們代禱

  祂能給我們能力

  祂能感受到我們的情緒

  祂能體會我們的痛苦

  祂賜我們喜樂

  祂賜我們平安

  祂賜我們盼望

  祂賜我們愛

  祂對我們的愛已被證明

  祂已爲我們而死

  祂已爲我們從死裏復活

  祂與我們同在

  祂能把我們帶回天家

  祂能保證我們上天堂

 

基督時代的宗教是什麽樣子?


  耶穌知道宗教的危險性。祂被耶路撒冷一些最重視宗教的人士所憎惡。當罪人和社會所厭惡的人都被耶穌所吸引時,當時的宗教人士,如法利賽人、文士、撒都該人以及祭司,反而視祂爲敵。

法利賽人──一個猶太宗教團體,企圖透過謹守聖經以及那些將上帝的律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中的口述傳統,從而保守猶太人免受異教徒的污染。

文士──聖經律法的專家,即律法師。他們往往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依賴文士作正確的解經。

撒都該人──一個猶太人的高層宗教團體。拒絕法利賽人的口述傳統,堅持死板的解釋,並堅守摩西的律法。

祭司──亞倫的後裔,繼承主持耶路撒冷聖殿祭拜儀式的責任。他們常與撒都該人爲伍。

  耶穌不去討好這些宗教領袖。祂從來不認爲這些人是敬虔的,因爲他們犯了不承認祂是基督的錯誤。祂說他們若認識父,也必認識子。當著他們的面,祂稱他們是假冒爲善,瞎子給瞎子領路的。

  這出乎我們的意料,我們或許認爲耶穌的敵人應是無神論者、世俗的思想家,或社會上的罪犯。其實不然:路人被耶穌吸引,罪人也是祂的朋友。甚至猶太的羅馬政府官彼拉多,也願意給祂多一些自白解釋的機會。然而,耶路撒冷的宗教人士,如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總是企圖詆毀耶穌。他們認爲耶穌對他們毫無益處,他們相信沒有耶穌的世界會更好。

  仔細看看法利賽人。他們也不是十惡不赦的。他們被視爲是最敬虔、最具有宗教情操的以色列人,他們是:

  神學家──他們相信以色列的上帝,提倡過以上帝爲中心的生活。

  獨立主義者──他們決心保護以色列不向外邦世界屈服、被吞併或同化。

  聖經專家──他們相信以色列的未來取決於尊崇和奉行上帝的律法。

  平民主義者──他們當中有許多人從事手工藝和商業,所以被一般人所認同。

  實用主義者──他們不僅努力解釋律法,而且盡力將律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中。

  傳統主義者──他們小心地去記憶、保存並重現屬靈的傳統。

  然而,在嘗試生活中實踐上帝律法的這條路上,法利賽人走偏了。當他們竭力將上帝的話語應用于日常生活中時,他們僵硬的應用將自己帶入死胡同。久而久之,他們就迷失在雞毛蒜皮的事情上了。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馬太福音159節)。他們太注重細節,反而喪失了真心。

爲何基督會對宗教人士造成威脅?


  宗教家們把耶穌當作危險人物,祂威脅到以色列宗教和政治勢力的微妙平衡。人們知道祂會做一些「不可思議之事」,祂以權柄教導世人,把人們的注意力從外在的宗教事物轉移到內心的態度。祂教導說,上帝不是在尋找宗教人士,而是在尋找:

  虛心的人──他們意識到在生命的各方面都得倚靠上帝。

  哀慟的人──他們爲自己及他人罪的本性和結果而悲哀。

  溫柔的人──他們願意讓上帝掌管自己的生命。

  饑渴慕義的人──他們接受從上帝而來的公義。

  憐恤人的人──他們周濟窮人而不求回報。

  清心的人──他們的內心是清白的。

  使人和睦的人──他們使人與上帝、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好(馬太福音51-9節)。

  基督被心靈破碎者接受,而不爲驕傲的宗教家所接受。祂對宗教家是個威脅,因爲任何人接受了祂,便再也不需要法利賽人的宗教了。法利賽人謹守律法細節,而耶穌卻教導說,上帝會赦免罪大惡極的人。多年以後,曾是法利賽人的基督使徒保羅主張,律法從沒有、也不可能將任何人從罪中解救出來。在數封新約書信中,保羅向我們解釋,律法的本意是要讓我們明白需要一位元在各方面都超越宗教本身的救主。

  無論怎麽看,基督都超越了宗教本身:

  過去──祂是創造者、永恒的道。祂不僅在創世之初與上帝同在,而且祂就是上帝(約翰福音11-3節)。

  未來──祂是再來的君王和審判者。有一天,祂要統治世界,審查每一顆心(使徒行傳16-11節;羅馬書147-12節)。

  天上──祂是我們的救主。祂獨自從天降下拯救我們,讓我們能有一位慈愛和智慧的主(約翰福音313-16節;腓立比書29-11節)。

  人間──祂用手扶持我們,作我們的供應者和維持者(歌羅西書116節)。

  向右──當我們尋求正道時,祂成爲我們的教師和榜樣(彼得前書221節;約翰一書26節)。

  向左──當我們遠離正道,走入叉路時,祂成爲我們的代禱者和中保(約翰一書21-2節)。

  內心──祂是我們的生命、平安及力量(加拉太書220節;歌羅西書127節)。

  這就是法利賽人所錯過的完人。他們怎麽可能錯過祂呢?他們和以色列人等待著彌賽亞降臨,當祂真的來臨時,他們爲何要殺祂呢?讓我們仔細地看看耶穌說過的話吧!

爲何基督會對宗教人士造成威脅?


  宗教家們把耶穌當作危險人物,祂威脅到以色列宗教和政治勢力的微妙平衡。人們知道祂會做一些「不可思議之事」,祂以權柄教導世人,把人們的注意力從外在的宗教事物轉移到內心的態度。祂教導說,上帝不是在尋找宗教人士,而是在尋找:

  虛心的人──他們意識到在生命的各方面都得倚靠上帝。

  哀慟的人──他們爲自己及他人罪的本性和結果而悲哀。

  溫柔的人──他們願意讓上帝掌管自己的生命。

  饑渴慕義的人──他們接受從上帝而來的公義。

  憐恤人的人──他們周濟窮人而不求回報。

  清心的人──他們的內心是清白的。

  使人和睦的人──他們使人與上帝、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好(馬太福音51-9節)。

  基督被心靈破碎者接受,而不爲驕傲的宗教家所接受。祂對宗教家是個威脅,因爲任何人接受了祂,便再也不需要法利賽人的宗教了。法利賽人謹守律法細節,而耶穌卻教導說,上帝會赦免罪大惡極的人。多年以後,曾是法利賽人的基督使徒保羅主張,律法從沒有、也不可能將任何人從罪中解救出來。在數封新約書信中,保羅向我們解釋,律法的本意是要讓我們明白需要一位元在各方面都超越宗教本身的救主。

  無論怎麽看,基督都超越了宗教本身:

  過去──祂是創造者、永恒的道。祂不僅在創世之初與上帝同在,而且祂就是上帝(約翰福音11-3節)。

  未來──祂是再來的君王和審判者。有一天,祂要統治世界,審查每一顆心(使徒行傳16-11節;羅馬書147-12節)。

  天上──祂是我們的救主。祂獨自從天降下拯救我們,讓我們能有一位慈愛和智慧的主(約翰福音313-16節;腓立比書29-11節)。

  人間──祂用手扶持我們,作我們的供應者和維持者(歌羅西書116節)。

  向右──當我們尋求正道時,祂成爲我們的教師和榜樣(彼得前書221節;約翰一書26節)。

  向左──當我們遠離正道,走入叉路時,祂成爲我們的代禱者和中保(約翰一書21-2節)。

  內心──祂是我們的生命、平安及力量(加拉太書220節;歌羅西書127節)。

  這就是法利賽人所錯過的完人。他們怎麽可能錯過祂呢?他們和以色列人等待著彌賽亞降臨,當祂真的來臨時,他們爲何要殺祂呢?讓我們仔細地看看耶穌說過的話吧!

法利賽人犯了些什麽錯誤?


  在路加福音11章,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在宗教上的不足,在此讓我們看看法利賽人犯了什麽錯誤,同時也省查一下我們自己是否有同樣的問題。

 

只重外表


  有一家大型化學公司最近推出了一系列的廣告,爲的是改變形象,讓群衆相信他們是關心環保的。電視晚間新聞報導中,有一群抗議者表示不相信那家公司會表裏如一地關心環保。一位抗議者舉著指責那家公司的標語牌,上面寫道:「我們不會被愚弄,先淨化環境,再談形象。」

  抗議者的標語使我想起耶穌對法利賽人所說的話。路加福音1139節把法利賽人形容成一群洗杯盤的人。他們只洗淨杯盤的外表,裏面卻仍然骯髒。祂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裏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裏面嗎?只要把裏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路加福音1139-41節)。

  主耶穌指的是法利賽人餐前嚴謹又講究的洗手儀式。他們在餐前及餐間洗手,並非爲了清潔,而是以死守律法條文爲傲。然而,主耶穌知道法利賽人注重「潔淨儀式」的宗教只是表面的,他們的外表雖然好看,但行爲卻是敗壞的。宗教無法改變問題的本質,它只能處理表面問題。這就是爲什麽耶穌在另一場合告訴一個法利賽人,同時也是猶太人的官員說,人若不重生(一個永恒的、屬靈的重生),就不能得見上帝的天國(約翰福音3章)。

宗教只會改變外表,唯有基督改變人心。

  禱告、領聖餐、行堅信禮、洗禮或服事教會等,看來不錯。然而,這些形式卻不能欺騙上帝。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36節)。接受基督能産生任何宗教都達不到的效果(約翰福音316節)。信靠基督能改變我們的內心,會把愛的泉源注入我們心中。這是一個學習謙卑的過程,是要我們承認外表潔淨毫無用處,要尋求上帝的憐憫,並相信祂會透過基督的靈,做我們靠自己永遠都做不到的事。

他們太注重細節


  我很羡慕那些會玩「錙銖必較」這類遊戲的人。他們對細節的完美記憶力,使他們在生活中比我們更佔便宜。我有時記不住朋友的名字,或忘了眼鏡放在哪里。然而,就和其他能力一樣,如果不小心使用,太過注重細節便可能成爲缺點。耶穌描述在瑣事中迷失的危險,他告誡法利賽人,他們的宗教錯在太注重細節。路加福音1142節說:「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上帝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換言之,注意細節有些好處,但要在不妨礙重大事情的前題之下才行。

  法利賽人是猶太教的邏輯學家。他們以科學的方法把邏輯性的結論用於律法。他們也因有能力思考最細微的事而自豪。例如,當他們奉行十一奉獻時,是以收入的百分比計算。當他們要奉獻收穫的十分之一時,他們就把所有的東西都拿出十分之一,就連蔬菜也不例外,即使律法特別指明沒有必要如此做。

  法利賽人願意做得比律法所要求的還多並非壞事,他們的錯誤在於太注重細節而忘了愛。根據耶穌的看法,那表示他們忽略了律法的總綱(馬太福音2237-40節)。

  法利賽人就象要買新車的人一樣。他在車商那裏注意到一些東西,看上去正是他需要用來裝飾在「新車」上的東西。一小時後,他微笑地離開汽車經銷商,手上帶著一堆他剛買的咖啡杯、車用羅盤、地圖夾和鑰匙圈等。象法利賽人一樣,他離開時帶著的比他本來要買的東西更多(其實是更少)手上滿是些小玩意兒就鑽進自己的舊車回家去了。

宗教細節化的毛病在於:看上去有好處,其實不然。

  宗教也常以較不複雜的一面吸引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難以察覺到問題所在,在日益精細的聖經研究、禱告、施捨中,我們感覺它有用,其實卻不然。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代替一顆慈愛和公義的心,而那正可反映出你與上帝的正確關係。

  在基督升天後數年,使徒保羅向哥林多分心的基督徒重申了耶穌的教導。他清楚地指出,如果沒有上帝的愛,即使有屬靈的恩賜、知識、信心和自我犧牲等也是微不足道的追求(哥林多前書13章)。

他們喜愛得到他人的認同


  宗教常轉變成爲自我認同。有什麽比被他人認爲是正直聖潔的人更值得慶倖的呢?又有什麽比上帝的贊許更能使我們肯定自我的價值和驕傲呢?

  被人當作好人看似比被當作不敬虔的人要好。被人認作神父或牧師總比色情刊物作者或妓女好些吧?也許不是如此。耶穌曾說,除非改變現狀,否則法利賽人將和不敬虔的人同去地獄。所不同的是耶穌用了最嚴厲的態度來批評宗教家,那些利用屬靈的聲望去獲得社會注意和尊敬的人。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喜愛會堂裏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路加福音1143節)。

  我們都喜歡接受他人的感激,也喜歡受人稱讚,這並沒有錯。然而,當我們以爲他人的觀點比上帝的觀點更重要時,就大錯特錯了。危險的是,他人的諂媚和贊同會變成麻醉劑,使我們陶醉,使我們缺乏對人的愛心,遠離上帝。當我們清醒時,才知道自己實在是名過其實。

  遵守宗教規條能使我們被人稱讚。然而順服基督卻是唯一討上帝喜悅的方法。即使一個人接受主加入教會後,也是如此。問題是我們要討好人還是取悅上帝,這是我們一生都將面臨的課題。

  使徒保羅曾被人激烈地批評過,他知道不被自己屬靈的家庭成員接受是怎樣的處境,那也是他批評哥林多的基督徒之原因。他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爲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書43-4節)。不久之後,在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保羅寫道:「因爲我們不敢將自己和那自薦的人同列相比,他們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乃是不通達的」(哥林多後書1012節)。

  保羅學會以優雅的風度接受批評,並不是因爲不痛,而是因爲他發現人的認可和尊敬不算什麽(腓立比書31-10節),唯有聽到基督親口說:「做得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才有價值。保羅曾是法利賽人,他知道被宗教認同和被基督認可的不同之處。

他們隱而不揭


  「嗨!我叫喬,我是一個酗酒者。」這是克服酗酒的第一步。不幸的是,它也是宗教中常缺少的一項人性要素。在參與教會活動的人當中,最普遍的感覺是疏離感,覺得自己與一群不真實的人在一起。雖然並肩參加主日崇拜,但這只是一群穿上主日服裝,戴上主日面具的人而已!不少人喜歡如此,然而另一些人則在心中呼喊:「慢著,這不對,這並不真實。我們都有問題,爲何我們不能承認自己正在爲憂愁、怒氣、恐懼、嫉妒、苦澀、羞恥和情欲掙扎呢?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相互鼓勵、安慰,並且彼此擔負!」

  耶穌也會贊同。祂說過:「你們有禍了!因爲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路加福音1144節)。

  以下故事取材自「人民曆書」第二集。它描述一個類似的問題:「從前,普魯士國王弗來德列大帝去探訪波茲坦監獄,每個囚犯都對他宣稱自己是無辜的。最後,國王來到一個行將處死的小偷面前,他只說:『國王,我犯了罪,理應受懲。』國王轉身對獄官說:『在這無賴腐化這裏所有高貴無辜的人之前,趕快釋放他,叫他滾!』」

  從上帝的觀點來看,宗教人士就象那個監獄裏的其他人一樣。宗教信條、儀式和關係常常給人一種藉口,使人否認羞恥、罪惡和需要一個拯救者。它不但不鼓勵人們承認自己無法釋放自己,反而給人們一個僞裝來掩飾他們未解決的問題。

宗教無力抑制肉欲,就將它掩蓋起來。

  以宗教活動來掩飾自己的問題,是自我保護的反應,這可追溯到人類歷史的起源。在我們的始祖犯罪之後,他們爲自己失去純真而吃驚。他們用無花果的樹葉遮蓋自己,躲在樹叢中逃避上帝。當主來到花園時,亞當承認自己因爲害怕而躲藏。

  從那時起,人們一直躲在宗教活動的樹叢後,藏在人爲的無花果的樹葉後面。我們寧願嘗試用宗教來償還自己的罪,也不願承認自己需要基督的恩典。

  我們往往在這個過程中,逃避基督。而祂的憐憫只給予那些謙卑地承認自己的不足與不義之人。

他們增加生活的負擔


  試想這個世界有兩種人:砌牆者和拆磚人。每次你遇到其中一種人,你的磚堆不是增加一塊,就是減少一塊。耶穌是拆磚人,法利賽人則是砌牆者。當耶穌回答法利賽人的律法師(聖經律法專家,法利賽人所倚靠的人)的問題時,宗教的這個功能就顯而易見了。祂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爲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路加福音1146節)。

  耶穌瞭解祂的聽衆。這些宗教家在上帝的律法中增加了上百條的附加條款,自己卻是漏洞的主人。他們甚至有方法來規避在安息日禁止攜帶重物之律法。巴克萊(William Barclay)說到法利賽人的傳統:「人若攜帶任何東西,不論用右手或左手,用胸或肩膀拿,都算犯罪。但人若用手背、腳、口、手肘、頭髮、翻面來用的錢袋、在衣服與錢袋之間、襯衫的折層中、鞋子或拖鞋裏面等,攜帶任何東西都算無罪,因他不是以平常的方式攜帶。」

  在想盡辦法逃避他們強加於別人身上的義務的同時,宗教內部還在加重負擔。例如,許多宗教領袖教導每日家庭靈修是不可或缺的,他們卻爲自己找規避靈修的理由。他們教導基督徒是在恩典之下而非十一奉獻之下,卻要求他們按律法奉獻十分之一,然後往上加。另外一些宗教教師則堅持,上帝在任何情況下都憎惡並且禁止離婚。但他們知道,上帝自己就曾因爲以色列人長期在屬靈上的淫亂,而與他們分離。他們也知道律法的給予者摩西允許離婚,是因爲百姓的心剛硬(申命記241-4節;馬太福音191-9節)。

無人象基督一樣守法、公義和慈愛。

  相較之下,在施憐憫給悔改的罪人時,耶穌長期不懈地堅持律法的最高理想。耶穌瞭解聖潔與上帝之愛的關係。祂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爲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8-30節)。

他們自我欺騙


  我曾聽過一個笑話,「我喜愛每一個人,只是人們讓我受不了。」法利賽人就是如此表現的,而且不帶一點幽默。耶穌說法利賽人以修造先知的紀念碑而驕傲,但諷刺的是,當遇到真正的先知時,他們卻想殺死祂。巴克萊說:「他們唯一仰慕的是死的先知。當遇到活的先知,他們卻想殺死祂。他們用墳墓和紀念碑來紀念死去的先知們,他們同時用迫害和死亡來羞辱活的先知們。」

  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1147-51節和馬太福音2329-32節中,以平行句法所指出的:「你們這假冒爲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馬太福音2329-32節)!

  法利賽人其實愚弄了自己,他們不認爲自己就是殺害先知或彌賽亞的兇手。他們不瞭解:空洞的宗教反而使他們與上帝爲敵。肉體總是與聖靈爭戰,宗教既無力抑制肉體的自我中心與自我保護,只有永活的基督能改變人心。

  當人們投身宗教而非基督時,歷史就會重演。正如耶穌挑戰宗教家們,他們嘴裏頌贊上帝和聖經,但當小孩或配偶承認基督是救主時,他們馬上發怒。

一個宗教型的家長若討厭自己的孩子去跟隨基督,就實在需要靈性上的省思。

  過度宗教化的父母常會討厭他們的孩子覺得自己的出生、受洗、所堅信的宗教有錯誤,這些一生都經常出入教會的家長,卻常常在其兒女談論到「重生」時就生氣了,而這正是耶穌與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所談論的事(約翰福音31-16節)。一個宗教型的家長若討厭自己的孩子去跟隨基督,就實在需要靈性上的省思。反對其兒女接受基督,這是個警告的信號,顯示這家長與文士、法利賽人一樣假冒爲善。而我們的主以慈愛對待這些人,並不吝於指正他們。

他們拿走知識的鑰匙


  宗教最大的危險之一,是它使我們不僅危及自己,也危害他人。耶穌對當時極端的聖經學者說:「『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爲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耶穌從那裏出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極力地催逼他,引動他多說話,私下窺聽,要拿他的話柄」(路加福音1152-54節)。

  這裏,耶穌說反對祂的宗教家們把「知識的鑰匙」從人們手裏拿走。耶穌心中的鑰匙到底是什麽呢?很多種解釋好象都有可能。法利賽人從「街上行人」的手中拿走知識的鑰匙,因爲他們(1)用傳統和瑣碎的規定代替上帝的道。(2)企圖詆毀基督(約翰福音146節)。(3)分散他人「心中的正意」(路加福音1133-35節用「光明的眼睛」表示)。

  聖經和基督是知識的鑰匙。我相信耶穌所謂「心中的正意」的鑰匙,可能是指以聖經和基督爲中心。在路加福音1133節至35節耶穌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窖裏或是鬥底下,總是放在燈檯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換句話說,假如一個人的「燈」(他的眼睛或心意)是對的,那麽他就能擁有上帝的知識;假若他的「燈」被遮住,那麽他就陷入黑暗之中了(沒有上帝的光及知識)。

除非意向正確,無人能見光。

  當耶穌在教導關於身上的燈及知識的鑰匙之真理時,有一個法利賽人請祂吃晚餐。結果,耶穌在餐桌上完成了祂的教導。作爲法利賽人的賓客,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在自己眼前放置障礙物,擋住自己的視線(注意力)。祂指出他們宗教的表面化、注重細節、喜愛人的認可、自我掩飾、堆砌律法及自我欺騙,使他們自己迷失了方向,也誤導了別人。他們因此奪走了知識的鑰匙。

他們使相信的人步向地獄


  想象一下,你所信任的宗教領袖給你一把鑰匙。你將鑰匙插入「命運」之門,當門打開時,卻發現自己面對著地獄之火。法利賽人給相信的人的正是這種可怕的意外。馬太福音23章有一段與路加福音11章很相似的經文,耶穌說:「你們這假冒爲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馬太福音2315節)。

  耶穌稱入教的人爲「加倍的地獄之子」,因爲剛入教的人比那些已對信仰滿不在乎的人對信仰更加熱情。改變宗教信仰使他們的生活發生了重大改變,他們已經準備好以嶄新而強烈的熱情去保護並提倡其信仰。他們知道自己無法回答所有問題,但他們信任他們的領袖,因爲這些領袖本當知道比他們多得多。

  這種信任把法利賽人的相信者置於險境。既然耶穌說法利賽人是「瞎子領瞎子」(馬太福音1514節),他們的跟隨者便是加倍的瞎子。因爲新入教的人不只是靈性上盲目,同時也愚昧地信靠一個連自己也看不見要往何處去的宗教教師。

  宗教的最基本問題是,它在沒有希望時提供假的希望。因此,作爲無神論者或不可知論者也許比改信宗教的人更安全些。因爲他不會輕易假定自己已與上帝和好。然而,宗教人士卻誤以爲自己知道進入天堂或與上帝同行所需要做的事,即使他們自己也無法肯定能否做到。

  這是件大事情,宗教人士如法利賽人和他們的相信者正走向悲慘的困境。耶穌要我們確認這點,於是祂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節)。

  假設你是一個被誤導的入教者。你認爲自己是選擇作一個好人,你意識到無神論的錯誤,你可憐那些甘心爲了幾小時的歡樂而放棄永生的人們。你認爲自己的選擇比較好,你找到一位你喜愛的牧者、神父或拉比。你信任他,並且確信他是一個永不會與上帝爲敵的好人。你喜歡他帶領你透過一些宗教儀式,使你覺得與上帝更親近,自己也感覺更好。然而一旦你將他給你的鑰匙插進「命運」之門時,就太遲了。

從改信基督的人身上所學到的功課


  基督時代約有六千個法利賽人。正如我們所注意到的,他們有注重細節的名聲,例如他們曾爲吃一個安息日生下的雞蛋是否合法而議論紛紛。

  大馬色的掃羅(後來被叫做使徒保羅)繼承這個宗教傳統。他稱自己爲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後裔(使徒行傳236節)。在耶穌使他的生命改變之前(使徒行傳9章),掃羅相信自己能否與上帝同在取決於他與律法的關係。

  自從他改信基督之後,保羅對他是否與上帝同在有了新的定義。現在只有他和基督的關係才算數。他變得看重在基督裏的信心,將基督的愛帶給他人,並提醒其他信徒們:總有一天,我們每個人都要親自給主基督一個交代。

保羅的熱情從律法轉向基督,從細節轉向原則,從外表轉向內在。

  在一些具有爭議性的聖經應用問題上,保羅不再拘泥於合法的聖經解釋。取而代之的是,他請求信徒們不要在有爭議的事上彼此論斷。在給羅馬教會的信中,他寫道:「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說明。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馬書144節,12-13節)。

以律法條文取代基督之愛的人,必成爲信主前的保羅。

  我們都需要學習使徒保羅在信主後的觀點。爲了避免自己凡事妥協,我們往往採用保羅信主前的觀點。沿用法利賽人的方法,我們自己建立了一套基督信徒的行爲規範。但唯一的困難是,人們可以遵守每個條例,卻仍遠離上帝。一個人可以用宗教來克制酒精、搖滾樂、香煙、賭博、看電影等,但心中卻仍無上帝。同樣地,一個人可以參加教會、奉獻金錢、禱告和讀經,但仍然暴躁、好論斷人、待人刻薄。

  然而,重要的是來自聖靈的東西,而非來自肉體的東西。基督的愛與人的本性有著極大的不同,上帝的愛驅使我們向基督的靈祈求智慧、應許和寬恕。與其死守宗教條文而與上帝隔絕,還不如去尋求基督,放棄那些無法堅持的原則。

謹慎應用


  許多人相信,我們應該帶著這樣的問題學習聖經:「它有何不同?」、「如何把它應用到我的生活中?」我們看過前輩們如何全神貫注地學習啓示錄、但以理書和小先知書,而無法解決那些令他們憂慮的、教士階級的、競爭性的、毫無感情的、苛求的、評斷性的、卑鄙的和佔有欲的問題。

當應用規則變成我們的原則,而行動取代了心態時,我們就失去了對宗教的控制,反而被它支配了。

  當然,設法理解部分問題也是有好處的。例如:「這個真理對我的生活有何影響?」但那也是前輩們定出基督徒「規範」的方法。他們不抽煙(除了暴怒時),他們不喝酒(除了喝咖啡已經喝上癮時),他們不喜愛會令人質疑的娛樂活動(除了說別人的閒話以外)。那是法利賽人的拿手好戲。

  當應用規則變成我們的原則,而行動取代了心態時,我們可能已屈服於一種宗教,它取代了基督,使我們不再是服事祂!

爲何要以基督爲中心?


  爲使我們能信任祂,基督爲我們做了許多宗教所做不到的事。例如:

  祂愛我們(約翰福音1513節;羅馬書835節)

  祂將我們帶到上帝面前(提摩太前書25節)

  祂將上帝帶到我們當中(歌羅西書115節)

  祂爲上帝救贖了我們(以弗所書17節)

  祂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中保(約翰一書21節)

  祂宣佈我們「無罪」(羅馬書324節;51節)

  祂使我們與上帝和好(哥林多後書519節)

  祂爲上帝揀選了我們(哥林多前書130節)

  祂使我們與上帝相和(羅馬書51節)

這些事情是宗教做不到的。

  祂使我們被上帝接受(以弗所書16節)

  祂赦免我們(以弗所書17節)

  祂使我們得自由(羅馬書82節)

  祂賜我們上帝兒女的名分(以弗所書15節)

  祂賜我們上帝的基業(以弗所書111節)

  祂賜給我們聖靈(約翰福音1416-17節)

  祂給我們新的焦點(歌羅西書31-2節)

  祂住在我們心中(歌羅西書127節)

  祂帶我們進入上帝的家(約翰福音112節)

  祂替我們祈求(羅馬書834節)

  祂救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歌羅西書113節)

  祂帶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度(歌羅西書113節)

  祂賜我們永生(羅馬書623節)

  祂向我們顯現生活之道(約翰一書26節)

 

相互比較


  聖經中有許多問題都可以從正反兩面去探討,宗教的問題也是如此。要想獲得一個平衡的觀點,重要的是要能看出看似對立之觀點的兩面。

  宗教是重要的。聖經中充滿了宗教實踐,它是(1)引導我們接近上帝,或(2)提供一個表達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之通道。新舊約中都充滿宗教的律法、原則、信條和儀式。如果我們認爲宗教是一種行動或象徵信仰的舉動、崇敬,或是一種討上帝喜悅的欲望,那就可以肯定宗教會提供:

  一個純正的道理和信仰的模式(提多書21節)

  分享屬靈經驗(使徒行傳237-47節;希伯來書 1025節)

  實際表現出內在的信心(約翰一書317-18節)

  宗教是無意義的。想靠外在表現去與上帝和好是毫無用處的,不論是在得救前或是後,任何的宗教知識或行爲都救不了我們。知識或行爲只是表達我們個人對基督信仰的一種方式。因此我們必須避免:

  企圖賺取救恩(以弗所書28-10節)

  任何自認完美的想法(加拉太書31-3節)

  任何取代基督的事情(歌羅西書26-8節)

  宗教是危險的,不是因爲它不好,而是因爲它好得會使我們背離基督。我們有懷疑基督的能力之傾向,且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

宗教的試金石


  想象你正在申請天國的通行證。在資格欄你會填寫些什麽呢?

  我一直相信上帝。

  我是一個宗教人士。

  我努力做一個好人。

  我已受洗。

  我參加教會。

  我從未做過任何壞事。

  我有朋友願意爲我擔保。

  我希望你現在就意識到,如果你在天國的通行證上列了這些條件的話,表示你還沒有理解宗教。

  能被天國接受的申請條件有:

  我沒有任何優點可以自誇。

  我生來就是一個罪人。

  我是靠基督而非自己的名前來。

  我相信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我的救主。

  我接受基督爲贖我的罪所作的犧牲。

  我相信基督從死裏復活。

  我信靠基督會拯救我。

  使徒保羅憑信心寫下宗教和基督的分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爲,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爲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節)。

術語定義


基督──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祂道成肉身,住在罪人當中,卻不犯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從死裏復活,賜救恩給所有相信祂的人。

聖餐──一個以餅和酒作爲象徵的儀式,以此提醒信徒記念基督爲他們而死。

十字架──救贖的象徵。基督來到世上受苦、受死,以代贖我們的罪。

信仰──個人對基督的信心,心靈敬虔的表徵。

稱義──因信稱義,凡信靠基督而得救的人,上帝給他義人的地位。

律法主義者──相信律法能爲他做到只有基督才能做到的事。

宗教──表達相信上帝的思想和行爲的一個系統。

狂熱的教徒──相信宗教能爲他做到只有基督才能做到的事。

悔改──以行爲的改變來印證心靈的改變。

復活──基督的身體從死裏復活,顯示祂犧牲的價值,以及祂透過所有相信祂的人活出祂生命的能力。

救恩──上帝慈愛地使每一個相信基督的人,從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中得拯救。

罪──任何違背上帝誡命的事,它帶來永死的懲罰。

洗禮──一種象徵的儀式,公開宣告個人對基督的信仰。

信教與信基督有何分別?


Religion or Christ: What's the Difference?

作者:馬汀.丁韓二世(Martin R. De Haan II

翻譯:梁美惠

編輯:陳安妮、陳華昌

審稿:陳君立

校對:徐一丁

排版:徐一丁

設計:蘇奇忠、陳愛珠

憑信心出版.靠感動奉獻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非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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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mon12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