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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態度:倫理方面──贊成

祖先崇拜所包含的善盡孝道、慎終追遠、維護宗族、安家固邦等作用,有很高的正面價值,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深表贊賞。因為《聖經》是講究孝道的,如舊約的十誡,前面四誡談人與神的關係,後面六誡講人倫,其中首要的、也是最長的,而且是惟一帶著應許的誡命,就是「要孝敬父母」,神對孝順者有很高的應許和賞賜。

基督徒十分重視孝道,《聖經》記載著許多有關於孝順父母的教導,例如:「十誡」的前四條是人與神的關係之規範,後六條則是人與人的關係之規範,這六條人倫規範的第一條就是「當孝敬父母」;又例如耶穌自己就是孝順最好的榜樣。

耶穌十二歲的時候,跟著父母和親族一起到耶路撒冷守節。回程的時候,母親許久看不見祂的蹤影,於是一路找到聖殿,發現祂竟在那裏與教師們討論問題,就責怪祂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是神的兒子,理論上可以留在聖殿,所以祂對母親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雖然這麼說,耶穌還是馬上順從父母,跟父母回故鄉拿撒勒(路二41-1)。這就是孝順的表現。

另外一個例子:有一天有人對耶穌說,他要孝養父母的錢已經拿到聖殿獻給上帝,所以沒有錢供養父母,耶穌就責備他說:不能以敬拜上帝或奉獻為由而不供養父母,因為對上帝奉獻是應該的,但是供養父母也是不可逃避的天職(可七10-12)。古代的父母年老之後便無法工作,經濟上也沒有養老、保險或社會福利等制度的保障,所以兒女的奉養就極其重要。今天的父母雖然未必靠孩子供養,但兒女孝順的原則仍然不變,為人子女者對父母仍然應該善盡照顧之責。

有一次,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去幫助人準備喜宴(見約二),喜宴進行到一半,竟然沒酒喝了。對十分講面子的以色列人而言,這是一件很丟臉、很掃興的事情。馬利亞正在著急,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耶穌出現了;她知道耶穌有辦法,於是就告訴耶穌,要祂幫忙。耶穌說:「婦人,我與妳何干?」這句話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耶穌不孝順;其實「婦人」這個字在原文是「夫人」之意,是個敬愛的稱呼,並無任何不敬;而「我與你何干」的意思並不是說祂把自己的母親視為外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的想法跟妳不一樣」。換句話說,按照耶穌的時間表,祂還不打算彰顯祂的神蹟。然而,耶穌卻照著母親的期待,幫忙解除了喜宴的窘局──祂將清水變為美酒。

另外一個例子是耶穌的「十架託親」。人在最痛苦的時候,往往只想到自己,只注意到自己的痛苦;但是耶穌在十字架上受凌遲一般的煎熬時,卻對母親的未來做了最妥善的安排。耶穌在十字架上講了七句話,其中兩句和祂的母親有關。那時祂看見自己的母親和自己深愛的門徒約翰都在十字架前,祂先對母親說:「看啊,妳的兒子。」祂的臉轉向約翰,意思是說:從今以後約翰就是妳的兒子了,他要代替我來孝養妳。接著祂對約翰說:「看哪!你的母親。」意思是說:「從今以後馬利亞就是你的母親。」從那一天起,約翰就把馬利亞接到家中,代替耶穌孝養到底。耶穌為什麼不把馬利亞交託給自己的弟弟呢?因為祂知道約翰是更適當的人選,一方面約翰深愛耶穌,而且「愛屋及烏」,他也敬愛馬利亞;另一方面,約翰活得最老。耶穌有好幾位門徒還在壯年的時候就為主殉道了,但是約翰活了將近一百歲,他是一位能夠為馬利亞送終的最佳人選。「白髮人送黑髮人」本是人間一大憾事,但是,兒女如果不得已要比父母先逝世,在離開世界以前,能夠對父母的未來做了最好的安排,也算是盡孝──耶穌做到了!

此外,為了鼓勵我們孝敬父母,聖經還特別在「十誡」(出廿)中應許孝敬父母者,得以長壽,這是惟一帶著應許的誡命(弗六2-3

《聖經》不但主張孝道,也重視「慎終追遠」。在「慎終」方面,對於臨終與安葬的事情,《聖經》有許多例子看得出絕非草率了事,而是慎重其事,因為《聖經》對人的生命有很高的尊重。而「追遠」方面,《聖經》常常提到列祖列宗,但,很少是歌功頌德,而是提到祖宗的榜樣和鑑戒,這是比較合乎真理,也是比較合乎真實的「追遠」;如果死人都成了好人,一律上西天,這樣並不公平,與事實也不相符。

再者,《聖經》常常提到家譜,這也是一種追遠的表現。有人立志讀《聖經》,打開新約《聖經》的第一卷《馬太福音》,還沒有讀完第一頁就睡著了,因為它「追遠」追得很遠,一口氣追記耶穌的四十位先祖,一直到以色列的國父亞伯拉罕為止。如果你打開《路加福音》第三章,你會發現那裏追得更遠,那裏不但追溯到亞伯拉罕,而且還一路追上去,一直追到「……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上帝的兒子。」──論「追遠」,再也沒有比這個追得更徹底的了!中國人的祭祀大多是祭拜四代以內的祖先,雖然也追溯歷代祖宗,卻不追究祖宗從哪裏來。其實追溯到最終,真正老祖宗的祖宗,應該是上帝,所以應該敬拜造物者。故此,《聖經》慎終追遠的態度與中國固有的倫理若合符節,並無衝突。

我們的態度:宗教方面──反對

基督徒重視孝道,贊同「慎終追遠」,主張敬祖與追思,卻不贊成「祭祖」。「祭」這個字裏頭有肉( )、叉子()和神(示),是拜神之意。《聖經》認為人死後還是人,不會變成神靈,所以基督徒反對祭祖。中國人希望死去的長輩不會落入痛苦的輪迴,能夠有好的來生,這是表明人都有嚮往永恆的天性,盼望有永生。人有這種嚮往是好的,但是,基督徒根據《聖經》,並不相信人死後,亡靈可以繼續被供奉,所以對於祭祖所蘊含的宗教意義,並不認同。

問題在於:為什麼要根據《聖經》呢?

我們的對策(之三)

傳福音給親友是處理祭祖問題最徹底的對策。祭祖的背後,最終極的關切,其實是「永生的問題」。文學家梁實秋像大多數的二十世紀知識分子一樣,相信實證主義,並不相信永生;所以他臨終的時候,交代他的妻子韓菁清說:「人死如燈滅,因此,不要為我舉行任何宗教儀式,只要把我安葬在一個依山傍海、視野遼闊的地方就可以了。」如果真的「人死如燈滅」,什麼都沒有了,為什麼還要「安葬在一個依山傍海、視野遼闊的地方」呢?可見他並沒有死心,他對自己的未來仍然有所期待。

祭祖的儀式,也是一種對未來的期待。古人常給我們一些這方面的聖訓,例如:要追求「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虎死留皮、人死留名」等,這是比較高尚的期待。比較低階的期待可用北京城外明朝皇帝們的陵寢和「地下宮殿」作代表,這些皇帝們把大批的財寶、妃嬪,甚至於連宮殿都帶到陰間去,不但要永享榮華富貴,也要繼續他們的聲色犬馬。另外如一般老百姓,燒一些銀紙、衣物或紙糊的汔車、別墅、不絕如縷的香火……等等,無非都是表達對死後生命的嚮往。人有這些嚮往原是好的,《聖經》上說,上帝造人的時候,「把永生(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傳三11),所以人有嚮往永恆的本能,祭祖便是這種嚮往的表現之一。但是嚮往畢竟只是嚮往,誰能告訴我們真相呢?《聖經》能!《聖經》對未來的描寫,包括福音要傳給萬民萬族、要傳遍天下、要帶給信的人新而豐盛的生命……等等,都在一一兌現之中,因此,它對「永生」的描寫,我們也應該相信。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人類所有苦難和錯誤的根源就是離棄、背叛造物主,而解決的辦法就是歸回造物主。耶穌降世的目的就是讓我們藉著祂,可以跟造物主復和。我們並不能靠著自己的善行來與造物主和好,我們一切有形或無形的惡都不能用善來彌補,因為人被造之初,本來就是善人,善人行善事算是正常,而不是「功德」。惡需要被赦免、被潔淨,耶穌藉著替我們被釘十字架,來赦免、潔淨一切悔改、相信祂的人,使他們成為新造的人,使他們從此有上帝的靈──就是永活的聖靈住在他們的心中──此後不但可以終身蒙主帶領,死後還有復活的盼望與把握。

「人從哪裏來?往哪裏去?」祭祖想要處理這兩個人生最根本的問題。「慎終」是對「往哪裏去?」作預備,「追遠」是對「從哪裏來?」作探索。論「追遠」,沒有其他任何信仰比聖經追得更遠──聖經一路追溯到人類最終極的祖宗──上帝那裏去,要求我們專心敬拜祂。論「慎終」,也沒有人比耶穌準備得更周到,耶穌說祂離開我們到天上去,是為了替我們預備地方,將來要接我們到祂那裏去(約十四1-6)。祂已經應許信祂的人可以到祂那裏去,但,我們怎麼能相信祂的應許是真的呢?憑著祂過去許多預言和應許的兌現,我們知道祂最有信用,所以我們相信祂。而關於祭祖的另一個動機──追根究柢,追本溯源──〈路加福音〉第三章追溯耶穌的家譜,一路追到最早的人──亞當──那裏,卻沒有就此打住,而是再加上一句「亞當是上帝的兒子」(路三38),換言之,如果真的要拜祖宗,只有一個拜法是正確的,那就是拜上帝,祂才是我們全人類共同的祖宗。

傳福音給親友,使他們在基督裏得到永生,並且找到生命的源頭,這才能徹底滿足祭祖背後最終極的關切,才能真正地解決問題。讓父母或其他的親友和長輩,藉著信靠基督,在永恆裏面有一個最妥當的去處──有什麼比這個更好嗎?一般華人反對子女信耶穌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怕自己死後沒有人供奉,可是,一但信了耶穌就可以有最美好的歸宿,這個顧慮自然就消失了。所以我們認為傳福音不但不是不孝,反而是大孝、至孝。若因為父母或長輩的反對就放棄信仰或不敢傳福音給他們,這不但不是孝順,反而是大不孝。

事先的溝通跟孝道的落實只是佈道的前奏,需要與傳福音配合,因為積極的佈道才是最徹底的對策。當父母接受耶穌之後,自然會知道要專心敬拜至高神,而且不再擔心死後子孫祭拜的問題,因為有復活的盼望,知道死後到主那裏去。

筆者有一個學生跟他舅媽傳福音,舅媽很想信耶穌,卻擔心背叛幾千年來祖宗崇拜的傳統。過了一些日子,他的舅媽很清楚地接受耶穌,之後就向家人表示祖宗牌位不是神,需要做一些處理,可見積極佈道是最徹底的方法,一旦家人對基督信仰有了主觀的經歷,就不會為了你不祭祖而擔心或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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