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的旨意不向那些不存心順從的人顯明。這個原則是從耶穌在(約七17)的話中提出來的,耶穌說:“你們若立志遵行就必知道。”志、行、知。如果先把志定在順服上面,願意去遵行的話,就不難知道上帝的旨意了。所以神的旨意不會向那些不立志遵行的人顯明的。
二、神的旨意絕對不會違背聖經的原則。我講原則而不講字句,原則是超過字句經意的話語,所以我們要從經意去瞭解聖經。
三、當聖經沒有清楚記載的時候,我們怎麽知道上帝的旨意,凡是聖經沒有記載的,有三個原則:(1)榮耀上帝;(2)造就別人;(3)在真理中間的自由或者是在罪惡中間的捆綁。“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榮耀上帝。”“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造就別人。”“凡事我都可行,但是不要被罪所轄制。”這三個原則幫助你決定一些聖經沒有明文規定、沒有在條理上給你清楚的那些你所面對要擇善而行的事情。
四、基督的平安在你心中作主。基督的平安治理你的內心,給你的內心有因基督而來的平安。(西三15)“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中作主,你們蒙召原是爲此。”如果全世界贊成,得救且被潔淨子的良心沒有平安的話,請千萬不要去作。相反的,如果我內心感覺很平安,而全世界都不贊成,你可以作。但是,要注意在反對你的人中間有沒有屬靈的人。如果有的話,另外一個原則出現了.就是第五點。
五、就是要與清心的人一同禱告、一同察驗、一同明白,這個是團契的功效。聖徒團契的功效是肢體與肢體中間互相的關懷瞭解,共同挑起重擔,同舟共濟,來完成神的大業,一同分享神的恩典。要尊重團契中間神共同的引導。
六、如果這件事是與別人有關的,應當有主在每一個有關的人身上作同樣的感動。雖然時間與程式不大一樣,但是感動的方向與順從的權威是一樣的。例如:有一個人來我家叩門說:“神的旨意感動我在你家免費吃飯兩年。”我拒絕他,因爲如果是神的旨意,感動他,也會感動我。又如一個人說:“神引導我跟你結婚,你如果抗拒我.你的罪很大,因爲你拒絕我,就是拒絕上帝的旨意。”你可以回答說:“怎麽上帝忘記告訴我呢?”當然神可能先感動一個人後,再感動另一個人。愛是有先後的,如果愛是沒有先後的話,聖經就不會說:“我們相愛,因爲上帝先愛我們。”照樣,可能有一個弟兄先愛一個姐妹,但是不能隨便說“上帝的旨意”,這是很危險的。
七、時間會印證,那些真心順從但還模糊不清的人,耶穌說:“以後你們就必知清。”這莫非告訴我們現在還不清嗎?順從要帶來時間的印證、歷史的考驗。時間是最忠實的見證人,是最可怕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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