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

1.傳福音是主的大使命(太28:18-20;可16:15-18

2.最能感動人的通常是個人的見證,譬如:

     a. 喜樂的生命(羅14:17;腓4:4;帖前5:16-18

    b. 聖潔和得勝生活(彼前1:15;提後2:21;提前5:22

    c. 生命中的神蹟奇事


3.運用聖靈的大能作權柄佈道:

    a. 機會便先為需要禱告,譬如醫治或安慰

    b. 相信在信的人有神蹟隨著 (16:17-20)

 

4.帶領新信主「認罪」、「悔改」、「承認耶穌是主」,「信靠」及「邀請耶穌進入他的心作生命的主」(羅3:236:2310:9 2:38 約壹1:9

 

5.帶人信主四步曲:

1. 講自己的見證

2. 請他讀幾句經文,譬如:羅1:20 3:236:23 4:12 9:27 10:9

3. 請他閉上眼睛,接受祝福禱告

4. 請他開口跟你作認罪禱告

6. 可帶他作如下禱告:『親愛的天父,我承認我得罪了你。我相信你曾差派你愛子耶穌基督為我的罪死了,又復活了。請你赦免我的罪。主耶穌,我現在邀請你進入我的生命裡,作我個人的救主,求你掌管我前面的道路。我從今以後要單單敬拜你為獨一的真神。多謝你愛我及接受我。 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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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mon12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