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對象

婉容和媽媽對於「理想」的看法不一樣。常常婉容認為理想的,媽媽認為不理想;媽媽看上眼的,婉容覺得不喜歡。

當時婉容還沒有信耶穌,但是已經在學校的基督徒團契裡學習認識神。有一天,團契裡有位弟兄分享了一個見證:在韓國趙鏞基牧師的教會裡,有位姐妹向神列了十個條件,求神賜給她一位滿足這十個條件的終身伴侶,神竟然真的垂聽了她的禱告。 

帶著一絲驚異,婉容那天回到家裡,綜合一下媽媽和自己的意見,也認真的列了十個條件,滿心希望神也許會為她成全。沒想到,「事就這樣成了」。

結婚時婉容和先生早已成為基督徒,所以婚禮是在神與人的見證下,祝福滿滿的完成。但是接下來的一年裡,卻充滿了對理想的失望與挫折。其實事情都只有芝麻綠豆點兒大,想起來可笑,但當時卻痛苦的幾乎走不下去。到底是「理想對象」還是自己出了什麼問題?

這一天,就像每一次鬧完以後,當婉容又帶著自憐和怨氣,向神哭訴自己的先生有多麼對不起自己、不愛自己的時候,神對她說話了,用一種彷彿人耳可以聽見的聲音,一個字、一個字的說:「婉容,你說他不愛你,你愛他嗎?」這句話像一道大光,又像一把大槌,從天而降,敲醒了她的自怨自艾,讓婉容目光的焦點,從自己身上轉向神、轉向先生。

「你愛他嗎?」,神說。

婉容突然看見了自己的自我中心;她對「理想對象」的所有期待,和對先生的所有不滿,都只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

「你愛他嗎?」,神說。

婉容突然看見了自己眼中的樑木;原來,自己也不是一個理想的對象。

「你愛他嗎?」,神說。

「主阿,我錯了,他是我的摯愛,願你幫助我,願從你來的愛(而不是我的自我)在我們的關係中得勝。」。

「你愛他嗎?」,願神對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說話。

這事之後,婉容寫下了「讓愛全然得勝」這首詩歌;她的婚姻生活也開始有了白日與黑夜的差別,因為在他們的婚姻關係裡有了唯一理想的那一位-神。只有當兩人都在神那完美的愛面前降服,願意放下自己本來就不理想的自我,婚姻才有完美的可能。

婉容的妹妹曾對這位從小到大都自我中心又完美主義的姐姐說:「大姊,你以後最好不要結婚,因為你如果結婚,一定會離婚。」如今,走過甜蜜的十五個年頭,婉容的婚姻裡充滿了對神奇妙憐憫和恩典的讚歎,僅用這首詩歌「讓愛全然得勝」和您分享她的力量和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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