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性」福比「妳」想的重要

記得我結婚前上婚前輔導,老師是華神教授(大牌ㄅ),但他很保守,對「性」問題一語帶過,只說:「性的重點不是在兩腿之間,而是兩眼之間。阿大家看起來都很健康,應該沒問題啦」。可是有那麼簡單嗎?像我這種欲求不滿ㄉ色男,之前常碰到老婆說:「可我沒感覺耶」如同被澆冷水。我才仔細思考這問題,到底聖經真理是怎麼說的?

 

我的母會之前邀請了錢玉芬教授來講有關婚姻愛情的專題,結果她選擇了「性」這ㄍ問題。講的真好,這是很多東方人羞於起齒的問題。

 

保羅說: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女性主義者大聲宣導「性」是兩情相悅下的產物,若丈夫想要,妻子有權利說「No」,可是基督徒可不一樣,若照這句聖經,就是「若不想要也得給」,現代個人主義高張的時代,講這話是會被K雞蛋ㄉ。

 

我今天不是要解經,只是要分享以下這篇文章,兩性受造差異如此之大,如何協調而達到二人成為一體的完美境界,就看看這兩篇文章ㄅ。

 

「性」福比妳想的重要◆

文◎陳小小

美國基督徒暢銷書作家桑蒂‧菲德翰做過多次調查以及全國性抽樣的訪談,發現關於夫妻相處的一個重要事實:「男人認為他們得到的性不夠多,甚至他們相信那些愛他們的女人似乎不瞭解這是一個危機—不僅危害到男人,更是威脅到兩人的關係。」

年輕的我從來都不會覺得「性」會是什麼問題。對於桑蒂‧菲德翰的說法,會覺得真是危言聳聽。畢竟放眼望去,每對夫妻(除了不孕的)不都生了小孩?性哪會是什麼問題?

但隨著自己也結了婚,周圍同儕也都婚嫁,發現危及婚姻的各項要素,「經濟」、「話語」、「工作」、「健康」、「家務分配」、「興趣」、「婆媳問題」、「小孩教養」、「家暴」……等,恐怕排行第一就是「性」。

對於多數的妻子,一個溫暖的擁抱、真誠的問候與關心、臉頰上一個親吻,遠比真槍實彈上床辦事來得重要。可是對於多數的丈夫,剛好完全相反。家裡環境乾淨整 潔、小孩功課都做好、晚餐精緻有料、甚至幫他按摩擦背洗澡,通通比不上你晚上早早打發小孩入睡,全人獻上,跟他一起享受性愛,滿足他的需要來得重要。

即使是我看過不下二、三十本關於婚姻交友基督教書籍的人,我還是對書中所提出的這個兩性差異事實,半信半疑。即使我聽過很多先生的痛苦分享,甚至也收過一些email詢問,我仍是很容易遺忘「性」這件事情對男人的重要。而且我總是這樣想:

「多數的婚姻交友書籍多是外國做的研究,可能外國的男人比較需要性吧?」

「會不會碰巧我所認識的男性,性需求較高吧?」

直到有一天,我開車無意中收聽到一個廣播call-in節目,才徹底扭轉過去的想法。

原本只是一位女士談及再婚經驗,主持人也不過隨口問問之前離婚的原因。這女士就表明是房事不能協調。沒想到,之後一堆男士Call-in進來,各種職業都 有,國台語族群均備。他們一個個現身說法,性對丈夫的重要,唯恐妻子都不知道。但,隨後call-in進來的女人,還真的都不太知道這件事的重要性,導致 更多的男性call-in進來高聲疾呼。

其中,有一個歐里桑讓人印象最深刻,他說:「我知你們查某人,婚後攏不甲意做這件事,但一定要參詳出底線。若無,就是對丈夫的精神與肉體的虐待。」接著他 就說自己的老婆有慢性病在身,即使如此,也是與她講好兩週一次。歐里桑那句「精神虐待」讓我發現,原來性愛這件事不只是侷限於生理上,也包含心理上的滿 足。

後來,我發現很多夫妻衝突,表面上看起來是工作太累導致口角、丈夫說妻子不尊重自己、妻子說丈夫常擺臭臉……,結果深入探詢會發現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性的 問題,其他不過是煙幕彈。兩人的性不協調,就會導致關係疏遠、心情沮喪、怒氣難以控制等等。難怪,正式的婚姻諮商協談,一定會調查當事夫妻:「你們多久做 愛一次?」

而自己結婚十多年,發現在尋找「要怎樣愛老公?」這條路上,也是繞了很多遠路。把自己打扮漂漂亮亮,將家裡布置的舒適整潔,廚藝煮大餐給老公吃,陪老公聊 天,幫老公做事(分擔服事),盡可能滿足老公的爸媽(公婆)與那邊親戚的需要,安排老公喜歡的旅遊,卻都不及晚上全心全意、熱情洋溢地滿足他。

而我也發現,只要那晚我們有很好的性關係,隔日早晨他就會精神抖擻、自信飽滿的去上班。如果遇到我月經來,五天至一週都是「親愛的,今晚不行。」便能感覺 他就有些微的落魄頹喪憂鬱。甚至,如果老公上班遇到什麼問題,心情不太好,老婆給他的各樣安慰與鼓勵,性也往往是排名前幾的有效方式。

雖然,最近這些年明白這道理,應該要把性愛放在優先考慮的事項當中,但是就是覺得很不想做,能拖就拖,但老是拖延也不是辦法。直到,在網路上看到吳稚輝先生寫了一首打油詩,就豁然開朗。因為有些文言,所以我夥同好友Grace,為之加上註解。

詩曰:
血氣方剛,切忌連連;(註:一天不可多次)
二十四五,不宜天天;(註:兩天1次)
三十以上,要像數錢;(註:天天數錢神經緊繃;隔太久數錢核對不易,三天兩頭時間恰好。)
四十出頭,教會見面;(註:七天1次)
五十以後,如進佛殿;(註:半個月1次,初一、十五)
花甲在望,像付房錢;(註:收房租一個月一次)
六十以後,好比耕田;(註:江北小麥一年兩收;江南水稻一年三收)
七十左右,如同拜年;(註:一年1次)
八十上下,解甲歸田。(註:不用做了)

此後,我就跟老公商量,按照這個表來訂定房事頻率。在此之前,已經跟他充分討論過分享男女受造的不同。我們女人不像他們男人那樣次數頻繁、熱衷於這件事,並非意味著不愛老公。當然,若是身體情況還不錯,事務沒那麼繁忙,我就主動給老公意外的驚喜。

桑蒂‧菲德翰寫著:「和妳做愛使他確信妳想要他、安慰了他心中的孤單,以及給予他所需的力量和快樂,讓他可以自信地面對世界。當然,性也使得他覺得被愛—事實上,若沒有性,他不會真正地感到被愛。」

我們做妻子的,得不斷地提醒著自己:「性愛」對於丈夫是多麼的重要。在我們大談婚姻關係、夫妻相處之道,想要捉出各樣危及家庭殿堂根基的蛀蟲時,恐怕「性愛」這件難以啟齒的事,是我們保守的東方人,更該首先去正視面對處理的難題。

 

性,也有進步的空間◆

文◎陳小小

看羅曼史小說或浪漫感人的愛情電影,常會為相愛的男女在身體親密接觸而感動不已。但當自己結婚,第一天就發現我跟我老公之間的親密接觸,怎麼跟小說或電影描述的不一樣?一點也不浪漫,一點也不愉快,反倒是有種壯烈成仁的感覺。

什麼人生四大樂事之一「洞房花燭夜」,把自己的貞操交給那在上帝與眾人面前宣示愛我、照顧我一輩子的人,非常不容易,痛得要命,老公也是手忙腳亂、滿頭大 汗、於心不忍盡量要幫忙減少痛苦。我腦中只想著輔導在婚前送我們的那本基督教夫妻寶典《閨房之樂》大光出版,為何我們全書讀畢,畫滿紅線重點,但真實情況 跟書上的差距這麼大?

終於成功的時候,我不禁流下眼淚。那倒算不上是痛苦的眼淚,而是像跑馬拉松奪得冠冕歡欣的淚水,為自己成功地奉獻委身,感到真是太佩服自己了。

結婚頭幾年,性並沒有給我帶來什麼快樂,特別是那時兩人非常忙碌,讀書時間不夠,睡眠時間不足,老公沒時間照著《閨房之樂》忠告,在辦事前花上二、三十分鐘時間對我說什麼甜言蜜語,營造什麼氣氛,我則希望辦事時間越短越好,好早點睡覺。

糟糕的是,我看過一部電影《當哈利遇上莎莉》,裡頭最經典的一幕就是哈利與莎莉在餐廳用餐那段。哈利突然吹噓自己床上功夫多厲害,莎莉搖搖頭說:「小子, 讓我給你上一課,告訴你實況,我們女人每一個都有假裝性高潮的本事。」當場在用餐的席上,莎莉就開始表演,從平靜無波到性高潮發出的嗯阿興奮聲,鄰桌的客 人紛紛投以異樣的眼光,哈利則是驚嚇得下巴都快掉下來。

夫妻辦事時,為了不想讓老公掃興,我就學莎莉一樣假裝。還記得那時看到電視賣藥廣告,什麼「強、猛、持久」,我心裡想著:「拜託喔,不要讓我們女人這麼累好不好?來個弱、軟、速高潮的藥吧。」

別以為只有我有這種觀念,身旁很多同事、朋友、親戚、基督徒姊妹,不少人跟我一樣。還有一位護士對我說,根據調查三分之一的女人,這輩子從來沒有性高潮的 經驗。這個數據準不準,我是沒有去查證,但是我相信我母親或阿嬤那個年代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這樣。因為那個年代,也沒有《閨房之樂》這等現代觀念,傳統 的性是被視為讓男人洩慾、讓女人生產的工具。三、四十年前,大概沒幾個丈夫會花時間用心討好老婆,以讓老婆享受性高潮為做愛的目標。更別提當時認為,性是 一種不潔的罪惡。對於修道的人,不管是哪一種宗教,禁慾者往往比起凡夫俗子的層次高。

但,到了現代,佛道可能仍保有這種觀念,但人本或是基督信仰,這種觀念已經被推翻。如今多認為性是人類基本的需求,就像吃飯睡覺一樣,不需要以有色眼光視 之。基督信仰則從聖經創世記,看見「性」是上帝所造的,也是甚好,「性」是上帝為夫妻所設的豐盛宴席。至此,終於還「性」一個清白,性不再是罪惡、羞恥, 亦非骯髒。

甚至,從聖經以弗所書來看,夫妻間的關係竟用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來比擬。於是夫妻間的「性」成了一種神聖的密契,夫妻兩人懷著感恩的心,享受上帝所賜身心靈合一的神秘禮物,亦是一種榮耀上帝的敬拜。

後來,我是因著聖經以弗所書這段,看見自己的錯誤,知道我不能再學莎莉一樣假裝性高潮,對丈夫有所欺瞞。就像教會怎能欺騙耶穌呢?我開始學習坦誠地告訴老 公自己的感覺,自己什麼時候情況比較好,什麼時候不想要。他非常尊重我,並逐漸學習把某段時間保留出來親密用,兩人不再急急忙忙,而能彼此認真地對待。

《Christianity Today》雜誌2007春季版有篇文章"Spirituality and Sex?"提及,很多夫妻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性方面的問題是出自生理缺失(胸部太小、陽具太短……),但問題其實沒那麼單純,心靈更是對「性」有著重大 的影響。這點我非常認同。回顧結婚十多年,我們夫妻之間若有嫌隙,即使是心頭一點小疙瘩,「性」保證一點也不美好。俗諺「床頭吵,床尾和」那絕對是騙人 的。哪一個正常人會跟吵架、衝突的人,還能發生愉悅的親密關係?反過來,當我們夫妻在工作上、服事上、生活大小瑣事裡,越來越有默契,我們的性關係就越漸 融洽甜美。

上帝的創造,奇妙可畏。現代主流觀念認為人類的性跟動物一樣,所以只能在性技巧、性道具、性姿勢上打轉,了無新意,不過讓商人賺的荷包滿滿。但,真實的情 況卻非如此。聖經告訴我們,人類是照著上帝的形象所造,我們人類的性,不像動物那樣單純,只有生理上的滿足。夫妻間的性,是如同生命,可以漸次成長。隨著 夫妻兩人身、心、靈逐日密契,得以享受更美好、深邃的性愉悅。

我與老公回顧著十多年的婚姻生活,兩人驚訝彼此的親密關係,竟然也可以在上帝的帶領,因著個體信仰生命成長、兩人默契增加,而有所進步。夫妻關係在主裡面,不僅各方面都可進步,連「性」都有著令人想像不到的進步空間呢! 

來源:

http://a2z.fhl.net/marry/marry90.html

http://a2z.fhl.net/marry/marry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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