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哈巴谷書 2:1-3
哈巴谷是一位祭司,又是一位先知,他所發的預言,極為重要。
他說預言的時間:約在(BC.612-609)之間,當時是巴比倫帝國的強盛期,
征服四圍列國,也有意征猶太國,〈哈巴谷說此預言的五年後,606 年果真
來攻打耶路撒冷〉。那時,哈巴谷心裡非常苦悶,甚至疑惑上帝的作為。
(1:1-3)「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他說: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
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
看著奸惡而不理呢?」
(1:12-14)「耶和華─我的 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致死。
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
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
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你為何使人如海中的魚,又如沒有管
轄的爬物呢?」
他說了五次『為何』,雖然哈巴谷心裡充滿傷痛疑惑,他仍登上『守望
所』(2:1-3)。我們基督徒應當學會這一功課,若遇到我們不明瞭的事,
不要到處宣揚、辯解;也不是躲起來獨自憂傷、難過;乃要登上『守望所』,向主祈
求,聽主解答。那時,主回答他心裡的困惑,並叫他寫下,可證預言
的正確性。並要向敵國巴比倫發出審判的預言,他們得勢,終必滅亡;另要
△向以色列百姓發出勸勉的信息,傳出四方面的信息:
一、觀看上帝的作為
上帝對巴比倫預言,他們有禍,五次『有禍』(2:5-20)
並道出他們受上帝刑罰之理由(巴比倫所犯的罪,也會受審判)
1.謀財害命(5-8)
△貪而無厭、謀財害命。
2.自搭高巢(9-10)
△以為有權有勢,不會遭害?
3.殘暴不仁(12-13)
△『以人血建城』
4.酒醉放蕩(15)
△喝酒作樂、吸毒放縱
5.敬拜偶像(18-19)
△上帝是公義的,犯罪作惡的,必遭審判。
★上帝向全世界的各民發出警戒(20)
二、認識上帝的原則(2:4)
1.迦勒底人所以被上帝刑罰,最大的原因:
A.自高自大:
B.心不正直:
2.上帝的百姓若蒙恩典存活,不是因自己的善行或功德,
--- 而是『因信得生』,所以說是:『惟義人因信得生』
A.因信:義人與上帝之間,所維持的『信心的生命線』
B.得生:信心必須持續不斷,(羅1:17)
△如果我們堅守信仰到底,敵人無論如何強盛,義人終必得勝;
反之,我們若離棄信仰,與神斷絕,即使沒有敵人,也必滅亡。
△不管你的遭遇如何?是『飛黃騰達』,或『貧病交加』,重要不在此;
而是你,是否已經『蒙恩得救』?不然,「都要如此滅亡!」
三、倚靠上帝的信實(16-19)
1.安靜等候災難臨到(16)
△哈巴谷為何聽見耶和華聲音,就『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
因為覺得自己的短視,信心軟弱,口吐怨言,批評上帝……
△如今他學習『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
2.因耶和華歡欣喜樂(17-18)
△有時人生真有『屋漏更遭連夜雨』、為何『倒楣的事接踵(種)而至』
△學會在患難中喜樂,即使失去了一切財物,但是我們仍然擁有『基督』
3.靠主力量穩行高處(19)
△真正的力量是從主耶和華而來,祂是能力的源頭,不受環境的影響。
A. 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步行在海浪之上。
B.又使我穩行在高處:提高靈命的經歷
四、呼求上帝的復興(3:2)
△哈巴谷第二次說:「我聽見你的名聲〔或譯:言語〕就懼怕‧」
他不敢再問:「為何如此……」、責問:「豈能如此……」
他只求兩件事:
A.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
B.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
△或問『禱告為何未蒙垂聽』?
1. 因為時候還沒有臨到。
2. 因為禱告工夫還不夠。
結語:(來12:12)『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